扫黑除恶|抚平心灵伤害 收集意见建议 辰溪上门回访延伸“打伞破网”成效

怀化新闻网讯 1月18日,辰溪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再次回访该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干部欧某。老欧是以覃善云涉黑组织的受害者,10年前他因讲了一句公道话而被覃善云打伤住院7天,最后案件不了了之,心里一直不能释怀。
“政法机关帮我出了恶气,你们又打掉了他们的‘保护伞’,还多次上门走访谈心,十年的心理阴影一扫而光,让我更加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握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手,老欧由衷地说。
2019年4月初,怀化市、辰溪县两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打掉了以覃善云为首的黑恶势力。纪检监察机关立即启动“一案双班”,同步“打伞破网”,1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3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2020年7月底,法院对覃善云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了公开审理,目前已有32人被判刑,其中15年以上有期徒刑达16人。
为了延伸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成效,去年11月下旬开始,辰溪县纪委监委组织6个工作组,到覃善云案涉黑组织户籍所在地的6个乡镇,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并召开座谈会,通报“一案三查”情况,收集对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的工作建议。同时,由县纪委书记带队,走访了19名覃善云涉黑组织的受害者,通报案件查办和“打伞破网”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以心换心、化解怨气,抚平心灵伤害。
辰溪县纪委监委专门制作了《覃善云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回访评查调查问卷》,多方面、多角度收集社会大众对扫黑除恶的评价。县纪委监委对收到的10余条建议明确专人办理,限期办结,及时回复;重点加强对公、检、法3家单位办案的监督,研究出台了加强对公、检、法3家办案单位监督的实施办法;对发现的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固化总结纪检监察机关“三必问、六必查”等工作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米承实 胡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