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累计409.1万人脱贫 广东减贫治理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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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的帮扶下,广西罗城县毛葡萄综合开发产业链条逐步打通 李天军 摄
总策划:刘海陵 林海利
总统筹:孙 璇
执行统筹:吴 江 王漫琪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许悦 通讯员 粤扶宣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不断完善减贫治理体制机制。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战略位置,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全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动员全党全社会向贫困发起总攻,取得了中国减贫史上最好成绩,为全世界贫困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最大发展机遇和第一民生工程,先后实施山区扶贫开发、八七攻坚、实施十年纲要、扶贫“双到”、脱贫攻坚等减贫治理战略,率先在全国开启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探索,率先开启相对贫困治理实践,率先构建起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迈出实质性步伐。
扶贫开发向“精准滴灌”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全面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扶贫开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帮扶方式由党政主导“独角戏”向社会参与“大扶贫”转变,减贫治理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羊城晚报记者19日从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了解到,2009年以来,广东累计409.1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近3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825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村均集体收入达29.5万元,发展基础和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近8万名扶贫干部和驻村干部得到培养锻炼,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理念深入人心,党群干群关系显著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此外,广东还对口帮扶广西、四川、贵州、云南4省(区)14个市州,帮扶93个贫困县摘帽、5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为全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广东力量和广东智慧。
率先开启相对贫困治理实践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最大发展机遇和第一民生工程,先后实施山区扶贫开发、八七攻坚、实施十年纲要、扶贫“双到”、脱贫攻坚等减贫治理战略。其中,率先在全国开启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探索,率先开启相对贫困治理实践,率先构建起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推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历史性成就,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取得了重大突破。
来自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以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3%作为扶贫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启解决相对贫困探索。2013-2015年,广东省以3480元作为相对贫困标准,全省认定20.9万户、90.6万相对贫困人口,通过三年的“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开发式帮扶,累计完成3000条村6万户30万人的“两不具备”村庄移民搬迁工作,56.8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完成,被帮扶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20元。2016-2020年,现行标准下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部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率98%以上,年人均产业增收2400多元,有劳动力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147元,全部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
与此同时,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全面深化,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共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生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等多个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累计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0个,建设“一村一品”基地1048个,实施产业扶贫项目6.3万个,产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较快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大为增强。2277个贫困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贫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6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33.5万元,实现“后队变前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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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帮扶梅州蕉岭县特色农产品展销入驻南沙小区 张豪 摄
近6.5万名干部参与驻村帮扶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广东贫困地区减贫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全党动员促攻坚成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识,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全省1.8万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近6.5万名干部先后参与驻村帮扶,5840多名扶贫干部持续攻坚,近10万名村“两委”干部奋战一线,一大批干部得到培养锻炼。
如今,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的理念深入人心,从严从实真抓实干作风全面建立。志智双扶取得重大进展,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识、脱贫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引导、政策引导、宣传引导良性格局初步形成,基层治理主人翁意识实现重振。
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基础上,广东省严格落实“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建立起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以脱贫促振兴制度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