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提示:改装车或影响车驾管业务办理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彭芳)加装高行李架、更换车标、换炫酷保险杠,当您为爱车精心改装赢得满满回头率时,也请一定注意,如果涉及非法改装,车辆有可能无法落户、年审,甚至无法二次买卖。

19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2021年1月,首府迎来新车落户高峰,平均每天注册量约在300余辆,但不时会有车主因不适当的汽车改装导致车辆无法通过车辆外检,被告知须恢复原状才能落户。而在2020年,首府因非法改装被交警部门锁定的车辆共计135辆,被锁定车辆也将面临各项车驾管业务都无法办理的局面。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安检科民警高晗介绍,车辆改装并非都是不允许的,合法的改装须前往车管所备案后,变更行驶证信息,就可正常上路行驶,而如若改变车辆本身的外观、形状、参数性能等,就属非法改装。

五类改装不超标即合法

车辆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情形,经确认未发现因加装/改装导致不符合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情形的,到车管所申请换发行驶证,做车辆信息备案。 加装车顶行李架:加装后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 300mm,长度不应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乘用车加装的车顶行李架长度、宽度方向上均不应超过车身顶部。

加装出入口踏步件:不应具有载货功能,纵向上应在前后车轮之间,横向上单侧超过车辆侧面应小于或等于 50mm,出入口踏步件与车身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且不应构成外部凸出物。

换装散热器面罩: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用户不应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因此不能改变原车的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并且,散热器面罩有商标或者厂标等车辆相关品牌标识的,换装散热器面罩后上述品牌标识原则上仍应保留。 换装保险杠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车辆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原则上也不应受到影响。换装保险杠时不应改变原车设置的外部(包括前部和后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换装(其他形状的)轮毂:仍应能保证符合规定的规格的轮胎的安装。

高晗提示广大车主,请到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上述加装改装,并且加装改装事项,应当在乘用车生产厂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改装完毕后,车辆贴膜请贴同色膜和透明膜,不得贴炫彩膜、变色膜和镜面反光膜等。

据了解,以上情形改装、加装后备案并变更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后,车辆即可合法上路,并可正常按规定年审。除此之外均属非法改装。

非法改装:罚款+取消免检资格

依照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因非法改装被交警部门查处过的车辆,将不再享受免检政策,即您需要按规定时间年检车辆,每次年检均须上检测台检测合格。非法改装车辆在被查处后,须恢复原状,方能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