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满洲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十条重要提示

各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委办紧急提出如下安全防范提示:
1.已停产、停业、停止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一停了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间断排查和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2.疫情隔离观察点必须明确专人,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隐患问题;
3.温泉洗浴、健身娱乐等相关场所(包括已停业的相关场所),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气体检测、日常通风等有关要求;
4.加大燃气使用管理安全宣传和日常检查力度,持续提醒广大市民安全用气,严防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事件发生;
5.加大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储存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6.加强对涉及可燃粉尘、有限空间和重大危险源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7.突出加强非煤矿山火工品监管,严防违规存放、违规使用;
8.结合天气特点,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9.督促和指导宾馆、酒店、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10.以用电、用气、用火为重点,加大养老机构、“九小场所”日常安全监管力度。
公平竞争,
依法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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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孙纲
平台编辑:王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