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盘龙法院结案率居昆明主城法院首位

1月18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了2020年盘龙区法院的各项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七大典型案例。

会上,盘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云昆介绍,2020年,盘龙区法院共受理案件26873件,同比上升2.31%;结案25867件,同比上升6.44%;结案率96.26%,同比上升3.73%;结案率、结收案比均位列昆明主城法院第一。法官人均收案571.77件,同比上升8.85%;人均结案550.36件,同比上升13.23%。

2020年,智慧法院在化解各项矛盾纠纷中发挥了大作用,盘龙区法院网上立案1727件、网上开庭590件、网上调解540件、网上电子送达7708件、网络拍卖454件560次,共上网文书19338份,“一键直播”庭审8477场,直播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

盘龙区法院不断推进司法为民服务,照顾困难群众,为8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5.48万余元,首次为80岁瘫痪老人上门办理5.9万余元执行案款的交付公证手续,在昆明市司法系统中属首次。此外,法院还采用夜间开庭、周末开庭、上门开庭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

2020年,盘龙区法院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受理并依法推进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丰富完善审理破产案件的“盘龙经验”;与区政府共同研究创建盘龙区府院联动机制,及时总结研判加强诉源治理、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取得一定成效;依托“盘龙区依法行政教学教育基地”和“盘龙区府院联动机制”,到3家单位上门授课,开展“依法应诉能力提升”模拟法庭活动;在全国首创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结合法官团队与高校法学院各自的特长,在矛盾化解、人才培养、法治宣传、综合调研等方面为盘龙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特邀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电子+人工”的案件程序分流模式,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盘龙区法院还创新派出法庭工作方法,将“多元解纷+速裁”工作覆盖到最基层,龙泉法庭荣获首批四家“昆明市特色人民法庭”之一,获得全国人大代表的肯定。

典型案例

保险公司以“无人区”为由拒保

法院判决按约赔偿

2017年,盘龙区法院审理了三起因登山导致意外事故的案件。

2017年4月25日,三名登山爱好者相约去徒步登山旅行。出发前,3人均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之后,三人在徒步中遭遇暴风雪天气意外身故。事故发生后,该保险公司认为三人的死亡属于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情形,拒绝赔偿。三名亡者的家属将保险公司起诉至盘龙区法院,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该保险公司辩称,被保险人的探险线路在无人区内,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潜水、跳伞、攀岩运动、蹦极驾驶滑翔机以及探险属于高风险运动,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原被告双方就徒步线路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无人区、被保险人从事的是低风险运动还是免责条款禁止的高风险活动等产生争议。

盘龙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本案中,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家属报险,保险公司接到报险后未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也未提交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死亡之地属于保险合同不承保范围。

我国法律虽规定,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责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但本案中,保险公司仅提交了目前在售网页截图证据,未提交投保人投保时网页截图及投保人投保页面轨迹,不能推断投保人已经知晓被告的免责条款,亦不能证明被告尽到说明提示义务。

关于徒步线路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无人区,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无人区的划定需由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公示,目的在于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而本案中并无行政机关对出事线路进行过无人区的划定,因此该线路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无人区。

综上,盘龙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三名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一审宣判后,该保险公司提出上诉,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辛亚洁

来源:法治盘龙微公号

责编:杨芮

编审:李星

终审: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