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4个!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布

1月19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发布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

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

决定指出

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涌现出一批主线突出、成效明显

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

先进典型

经过严格评选

国家民委决定命名

189个地区和单位

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周期为5年

其中

云南有14个入选

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迪庆藏族自治州 

保山市腾冲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丽江市华坪县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国家民委指出,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提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向示范区示范单位学习,广泛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

知道多一点

“十三五”时期

云南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方面

取得了哪些成效?

“十三五”时期

云南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一个民族地区落伍”

“十三五”期间,云南实施三轮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0个,4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58个县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推动绿色铝材、绿色硅材等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向民族地区布局。持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

“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对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给予技能培训,100%提供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持“直过民族”地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

“美美与共”,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直以来,云南积极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展演、展示、展览等活动。“十三五”期间,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09个,扶持培养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创建102所云南省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02个。组织各级、各类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十三五”期间,全省6个州(市)和5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群众联谊活动。与其他5个省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协作机制……

期待云南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来源:云南发布、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云南网

责编:苏昊

编审:李星

终审: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