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宣传要让人人皆知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

“禁燃禁放”宣传要让人人皆知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秩序,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打造便捷整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首府城市,根据《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按照《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管控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昨日记者了解到,连日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察一支队执法人员通过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公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和对接各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入户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

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是我国节日期间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点放孔明灯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大量安全隐患,更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对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进行了严格规定。

城管部门的这次行动旨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宣传工作,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政策和规定,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和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管控整治工作,在全市形成浓厚的“人人参与、共同遵守”的良好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市城管局监察一支队已在市区各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张贴《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80余张,向各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60余份。

“我们将严格按照管控整治任务,对照重点管控时段、范围及管理要求,统领区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巡查管控整治力度,全面清理取缔流动售卖、占道经营和店外堆放售卖烟花爆竹、孔明灯和旺火、殡葬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做到及时发现街面管控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现场妥善处置清理。同时加强与公安、应急部门的执法协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引导,第一时间依照流程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确保管控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改善首府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环境。”市城管局监察一支队支队长包良说。 (贾敏)

又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李文彬)为切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加大冬季安全防范宣传力度,昨日,市公安局在赛罕区如意广场开展“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传单发放、政策解读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自1月1日《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正式实施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化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展禁止燃放烟化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涉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处置八项问答》等规范性文件。在车站、商场、居民区和广场等人流集散地,通过张贴宣传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禁燃禁放”普法宣传,充分利用金融、酒店宾馆和娱乐等行业领域及沿街LED广告屏广泛投放“禁燃禁放”宣传标语。

当日,在赛罕区如意广场开展的“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中,市公安局还特别印制了“禁燃禁放警示标识”1000余张,并联合市邮政管理局通过发放并粘贴到全市所有快递车辆上的方式广泛发动快递员成为全市“禁燃禁放”的宣传员,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禁燃禁放”影响力,让“禁燃禁放”的“新风尚”在全市“流动起来”,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印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宣传公告6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下来,市公安局将开展“禁燃禁放”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废弃厂房等重点部位、场所和治安卡口、收费站点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全力确保首府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