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亲|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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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为云南发展确立了“三大战略定位”,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云南考察,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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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
牢记谆谆嘱托,不负殷殷期望。2015年以来,昆明市上下一心,立足多民族聚居边疆省会城市实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进区域、融进行业、融进工作、融入生活,全域覆盖、纵深推进,思路创新、载体鲜活,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昆明经验”。2019年12月9日,捷报从北京传来:国家民委正式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如今,民族团结之花在春城大地常开长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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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有一首歌这样唱道。作为全国辖民族自治地方最多、世居少数民族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边疆省会城市,昆明居住和生活着56个民族,各族群众在这座共居共融的城市中,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团结奋斗、融荣共生,勾勒出和睦和顺和谐的昆明底色。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昆明必须扛起的使命担当。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来,昆明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引领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昆明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87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67个,各级命名示范创建单位达2154个。
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后,昆明市仍然保持着创建工作支持不减、力度不减、保障不减,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
2020年,昆明市制定出台《关于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更好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寻甸县山后村位于塘子街道东部,是一个距离县城16公里的苗族聚居少数民族村落。自2016年起,这里的人居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寻甸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山后村全村搬迁到8公里外新建的小海新村。如今,小海新村不仅建起了香瓜种植基地,还打造了“寻甸苗家鸡”的亮丽名片,村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各族人民一家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脱贫致富感党恩,易地搬迁解民忧”……走进村庄,可以看见这些醒目的宣传标语被村民自发地悬挂在自家门口,散发着全村民族团结、群众自强的精神风貌和勃勃生机。
“你现在位于昆明市委党校内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在我身后的内容,充分展示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及民族团结的论述,以及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主要做法和特点。”2020年10月11日,德宏州委统战部一行来到昆明实地观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对昆明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的宣传做法印象深刻。
联盟,是2020年昆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高频词”。过去一年,昆明市先后与德宏、怒江、临沧、普洱4个兄弟州市签订《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共创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联盟,使各地各族群众在经济上相互促进、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不断加深,深植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建设10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中华民族一家亲”群众教育馆、“红石榴”主题街区,挂牌命名19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场教学点,在扎实开展“九进”活动的基础上推广创建“进医院”……昆明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到街头巷尾、融入市民日常生活,让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加深对中华民族“一体多元”和多民族大家庭的认识和学习。
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昆明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有3个以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省会城市,14个县(市)区中,9个县(区)有脱贫任务,其中东川、禄劝、寻甸3个县(区)为国家级贫困县。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截至2019年底,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脱贫摘帽,40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9.6万户35.0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夺取了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全面胜利。
这个消息也传进了禄劝县中屏镇火本村的“幸福大院”。火本村全村都是彝族,“幸福大院”的主人张荣发有16年党龄,只会说彝语的他把全部心血倾注在火本村。2020年,火本村全村8户贫困户以人均2500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入股合作社,30人就近就地务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7050元增加到2019年的9560元。如今,火本村的进村道路、村内道路均已硬化,让原本距离集镇仅有2公里的火本村,又迎来了发展乡村旅游的新机遇,张荣发也在“幸福大院”开起了农家乐。“贫困群众过上了好日子、走上了小康路,村子还要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张荣发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养蜜蜂、放山羊,百姓生活喜洋洋。”今年1月14日清晨,宜良县马街镇华家营村委会营盘山村虽然霜花满地、天气寒凉,但村内却是阳光普照、温暖明亮。“从泥巴路到水泥路,从土坯房到砖混房,村民喝上了自来水,村内亮起了路灯,白墙画上了美画。地头安装了浇灌设施,65亩耕地得到便捷有效的灌溉,极大地提高了全村生产效益。”说起村庄的前后变化,营盘山村村小组组长张文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营盘山村居住着苗族、彝族等,属于少数民族杂居村。2020年,宜良县委统战部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实施营盘山村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村创建工作。不到一年,老村换了新颜,村子也有了更好的发展前景。
一直以来,昆明市聚焦民生、跨越发展,坚持推进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进步“双融合、双促进”,着力推动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各族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背着国徽去开庭精神、双语法官精神、民族团结精神……多年来,这3种精神如同灯塔一般指引着一代代禄劝法院人前行。
禄劝有24个少数民族,彝族、苗族同胞人数居多,多半少数民族群众善用民族语言进行交流。“当他们的矛盾纠纷诉至法院时,禄劝法院的8名双语法官主动揽下重任,他们知民俗、懂传统、解民情,能很好地使用民族语言定纷止争,有力保障少数民族同胞们的合法权益。”禄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文昆介绍,在禄劝,双语法官用民族语言架起沟通的桥梁,确保诉讼中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公平正义,助推实现各民族间的交通交流交融。
高校师生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区域治安案件多发……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呈贡区雨花派出所长期秉持公正执法理念,干警联系社区、学校,治安管理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推行“1246工作法”“哨兵工作法”,营造了团结和谐的“亲”“融”雨花。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在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上作出示范,是昆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全面转向示范的必然要求。目前,昆明市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据统计,如今,昆明市70%的社区建立了协商议事委员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已初步显现。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将“持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昆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昆明必须扛起的使命担当,是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昆明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发展好民族大团结良好局面。昆明各族儿女将团结互助、同心协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昆明篇章!
文|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姗
图|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密
制图|昆明日报全媒体实习美编:赵云萍
责编:黄璐
编审:周晓雪
终审: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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