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2月1日起,十项举措对轻微交通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

三湘都市报1月21日讯(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凌玉霞 通讯员 牟建平)外地小车首次去常德城区,不熟悉路况违停;小车年检了但是忘贴年检标志;司机忘带驾驶证……这些在常德城区的轻微交通违法将以警告教育为主。今天,常德公安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推出改进执法方法提升执法效果的十条举措,从2月1日起,对市城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告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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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2月1日起,常德交警对常德市城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告教育为主。同时,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启用绿黄红三色交通违法告知单,即:绿色告知单适用外地小型汽车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停和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给予警告教育;黄色告知单适用于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对本地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给予警告教育;红色告知单适用罚款的违法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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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十条举措具体内容包括:一、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路段,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相隔一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虽处于相邻车道,但机动车在停止线以内停车让行5秒后的;三、机动车副驾驶或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四、在限速低于60公里(含)的道路,超速未达50%的;限速高于60公里的道路,超速未达10%的;五、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张贴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经查询已办理年检业务、已购买交强险的;六、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查询驾驶证、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七、早晚高峰期外,在双向四车道(含)以上的主次干道上临时停车不足3分钟的;八、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7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车,不骑压盲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九、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法停车”的;十、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民警介绍,常德市城区包括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柳叶湖、高新区所辖的城市规划区;早晚高峰期时段为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下午17时30分至18时30分。
常德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戴林忠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常德公安交警部门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回应社会群众期盼,秉承执法为民理念,构筑和谐警民关系,首次推出改进执法方法提升执法效果十条举措。今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继续推出系列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