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违规办理借名贷款 被监管处罚40万元

来源:金融界网
金融界网1月21日消息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尽职、不审慎,违规办理借名贷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监管处罚人民币4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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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为独立法人机构,于2011年12月22日成立,总股本2亿元,中信银行为主发起人,控股51%,其余49%股份将主要由民营骨干企业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