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002303.SZ)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美盈森(002303.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特120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29日、2020年1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粤03民特1206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等诉讼文件,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深圳中院提交了诉讼申请,具体申请事项如下: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年4月15日作出的(2016)深仲裁字第1059号《裁决书》。

根据深圳中院签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特1206号],裁定结果为:驳回申请人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6)深仲裁字第1059号仲裁裁决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