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问答

64.流动票箱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答:《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定:选举大会可以为老弱病残等不能到场的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辅助设立流动票箱,但应当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投票站投票方式不宜再设立流动票箱。流动票箱在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中不得单独使用。选举大会开始后,票箱经过当众打开、检查、密封后才能使用。流动票箱要按照规定在选举大会结束前返回会场,所有票箱集中后,方可当众开箱清点。
具体投票方式和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和行走路线,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方案,由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苏木镇人民政府或者苏木镇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65.什么是委托投票?受委托人的范围有何规定?
答:委托投票指本人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出席选举大会进行投票而委托本嘎查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的行为。委托投票一般在选举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选举机构凭委托书发给被委托人选票。在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每位嘎查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嘎查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受委托人的范围是指本嘎查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本嘎查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是指:(1)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2)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3)有行为能力;(4)已经登记为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嘎查村民。
66.对代写选票法律有什么规定?
答:选票原则上由选民本人填写,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之外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一般不得以户为单位代领、代写、代投。
67.对选举工作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选票发票员、验证登记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会场治安员,投票站工作人员和流动票箱监票员等。
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在投票选举期间进行与选举有关的工作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人员标志。嘎查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在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68.选举竞争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选举竞争活动是候选人通过展示自己的才干,让广大嘎查村民熟悉、了解自己,以赢得选举票的一项重要公共活动。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正式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党员、村民提出的问题。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候选人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69.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的内容是什么?
答: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应当围绕发展嘎查村的经济、完善嘎查村的管理、改进嘎查村的服务进行。
主要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2)参选职位及理由;(3)治理嘎查村的设想;(4)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有侵犯其他嘎查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选举竞争材料应当交嘎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未完待续)
丨编辑:侍新元
丨审核: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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