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开平扫黑除恶成果:三年破获涉黑恶案件306起

1月21日,开平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开平市扫黑除恶办通报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分别通报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三年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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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开平市成功打掉了3个涉黑社会组织,7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85个涉恶犯罪团伙,破获各类涉黑恶案件306起;共抓获涉黑恶追逃人员126名,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41件119人,审理认定涉黑恶案件8件47人,打掉“保护伞”64个。共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1.924亿元,提前完成了“六清”行动的“案件清结”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平市各相关部门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工作目标,统筹兼顾,凝心聚力,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其中,开平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政治站位,提速“六清”行动,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积极抓好线索处置,共排查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119条,全部办结,立案101件,结案101件,党纪政务处分82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打掉“保护伞”64个,惩腐打“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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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三年来共成功摧毁涉黑恶犯罪团伙85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刑事拘留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788人,破获涉黑恶案件306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924亿元,侦破案件受到公安部全国通报表扬。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向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41件119人,提起公诉22件140人;中央督办线索已全部办结。对已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涉黑恶案件,在受理审查起诉后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办理,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快审快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筑牢开平平安基石贡献检察力量。
人民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年来,开平市人民法院已先后审理认定涉黑恶案件8件47人,审结原苍城镇人大代表谢某欢、原水口镇开庄沙田岗村村长张某添和张某为恶意投标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一批典型涉恶案件。审理认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个、涉恶犯罪集团二个、涉恶犯罪团伙三个,9名黑恶势力犯罪成员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加大财产刑判罚力度,着力“打财断血”,共判处涉案资产1486.85万元,其中判处财产刑143.08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086.03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57.74万元。
此外,开平市委组织部立足自身职能,主动担当作为,首创“四张问题清单”整顿法,以党建、发展、民生、治安四张“问题清单”整顿为抓手,推动长沙街道三江社区、水口镇开庄村、苍城镇下湾村和沙塘镇台洞村、丽新村等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真正把“问题清单”变为群众“满意清单”。深入实施“总有党员在身边”党建品牌工程,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为该市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扫黑除恶带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2018年、2019年、2020年开平全市刑事治安总警情分别同比下降19.7%、16.3%、2.6%,为助力“疫情”复工复产和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营造良好的治安和营商环境,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满意度不断跃升。
开平市扫黑除恶办主任谢长安表示,接下来,该市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增添助力。
【采写/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郑琦
【作者】 郑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