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感受“稳稳的幸福”

在长春市南关区桃源街道,低保户张琦正躺在家中大床上和父亲母亲听着音乐,画面温馨祥和。“我姑娘1980年出生,因为患有脑瘫,至今也不会说话,无法与人交流,生活也不能自理。” 张琦父亲张金泉说,自己和老伴虽然有退休工资,但是老两口患有多种疾病,常年看病吃药,一家人的生活一直很拮据。2011年,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后,帮张琦办理了低保。这笔钱对于张金泉一家来说,着实解决了生活中很多实际问题,也让一家人感觉到了温暖和幸福。
图片
在张琦父女家中,张金泉拿出张琦的低保金存折高兴地说:“感谢民政部门的关怀和社区的帮助,不仅给我们一家提供了各方面帮助,还让我们过上现在的好日子。去年每个月她能领到低保金800多元,今年提高了标准,低保金涨到了1200元左右,让家里的生活宽裕不少。”
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是全面小康的托底安排。我省民政部门始终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关注着像张琦一样的低保户,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
2020年,我省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累计下拨中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0.14亿元,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年人均8926元和6000元,分别达到上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的1.41倍和1.48倍;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4372元,所有市、县(市)的标准均超出国家现行扶贫标准(4000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突出对重病重残、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
我省还持续对困难家庭开展慈善助医,共使用资金493万元,与省肿瘤医院等10家医院开展贫困患者肿瘤、股骨头坏死等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累计救助1561人,超出计划361人。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祖维晨 李娜 编辑: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