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惠州法院吹响“黑财清底”总攻集结号

日前,一个潜伏20余年的重大犯罪团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连根拔起,团伙15名成员均受到司法制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线下排查财产线索,一笔3000多万元的“黑财”被排查出来,目前正在执行当中,真正将“黑财一笔不漏”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纵深推进阶段,涉黑财产的处置关系到专项斗争的成败、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惠州两级法院吹响“黑财清底”总攻集结号,按照“案件一个不少、财产一笔不漏、健全长效机制”三大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打财断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数据显示,去年全市法院立案执行涉黑恶犯罪案件54件,结案44件,执行到位金额2.88亿元。其中去年上半年前移送执行的26件涉黑恶案件全部执结,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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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排查,捕捉黑财“漏网之鱼”
以严少亮为首的重大犯罪团伙潜伏20余年,作恶多端,先后背负4条人命,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秩序。最终,在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犯罪团伙15名成员均受到司法制裁,其中,团伙头目严少亮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
2019年7月,案件移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执行,承办团队联合财产处置团队,优先快速处置随案移送财产,同时启动财产查控。经网络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严少亮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落实“黑财一笔不漏”工作要求,承办法官徐耀文随即启动线下排查财产线索工作,在调阅数百页的案卷时,发现尚有“漏网之鱼”。原来,被执行人严少亮曾投入1200万元参与合作单位开发某宗土地,可能存有一笔3000多万元的收益,但该债权在刑事判决、公安移送处置清单中均未被列为确切财产移送执行。
承办法官随即向惠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周兢报告这一财产线索,周兢要求立即深挖彻查,彻底扫清“黑财”。承办法官先后三次向被执行人严少亮家属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严少亮投资合作的公司已拍卖了一宗土地,但其家属不愿意配合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2020年10月23日,承办法官团队赶赴300多公里外的监狱提审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严少亮,但其不承认该笔3000多万的到期债权。承办法官同时到惠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调取涉案土地挂牌成交资料,向合作方、竟得土地的公司、债务方发函核查土地拍卖成交的有关情况,终于核实了该到期债权的情况。目前,该笔投资收益正在执行当中。
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打财断血”
严少亮一案的背后,是惠州法院攻坚克难,敢于亮剑,大力推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的决心。
惠州法院对“打财断血”工作高度重视,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始终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力推进“打财断血”,斩断黑恶势力团伙赖以生存的利益链条。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惠州法院大力组织开展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同时,惠州中院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为组长的“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院局领导多次到基层法院开展指导、检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力度,确保两级法院“黑财清底”工作同步进行、快速推进。
全市法院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重大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由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包案,一对一跟踪、督办、协调。以惠州中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张家宝案件为例,因涉案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房屋是被执行人张家宝与其父亲、兄弟三人共同共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在被驳回异议后,准备向省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家属,耐心释法,最终案外人撤回了申请复议材料,并表示配合法院整体处置该幢楼房,该案得以顺利推进执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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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联动配合,实现黑财一网打尽
“黑财”查控存在难度大,处置障碍多,变现周期长等问题。为提高“黑财清底”工作质效,惠州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升级财产查控系统,与18家协助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建立了集在线协助执行和查控财物于一体的“数字化”联动集成系统,多个子系统为全省全国首创。
例如,惠州法院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完善不动产查控系统,新增在线查封、解封、过户不动产及调取内档信息等多项功能,真正实现“查控零距离”,在全省尚属首例;与市公安局实现对全市车辆线上控制;与中国银行、广发银行等5家银行实现对银行存款线上查控;与公积金中心建立线上查询公积金信息、冻结款项系统;与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线上查询通讯号码及强制开通失信彩铃系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供电局建立线上协助停天然气、停电系统。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查控财产、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不断提升涉黑恶案件财产查控效率。
去年11月,惠州法院还建立了 “五个一”执行措施深挖财产线索机制,即:在涉黑恶执行案件中,发布一次悬赏举报财产线索公告、查找或提审一次被执行人、做一次被执行人家属工作、进行一次异地财产调查、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努力实现“黑财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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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执行机制,实现案件快速清结
涉黑案件的财产执行往往错综复杂,不仅需要承办法官更加耐心、认真、细致,也考验着执行机制的高效性。
为此,惠州法院为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执。财产处置团队优先处置“黑财”,加快财产调查评估、网络拍卖速度,开通“惠州司法网拍”头条号平台,提升拍品的关注度和成交溢价率。同时,自2019年起惠州法院全面推行“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属地实施”大执行模式改革,将财产查控、文书制作、送达等前端执行事务进行集约化办理,不断缩短办案周期。2019年初,惠州法院平均办案周期174.11天,截至目前,办案周期缩短至82.34天,助推“黑财”更快见底。
将执行关口前移,提前掌握涉黑恶案件财产状况,是惠州法院加快推进“黑财”处置进度的另一“法宝”。今年,惠州中院修订完善了《关于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的实施意见》,明确财产刑执行案件立审执等环节工作衔接流程,规范案件执行,强化财产核查、被执行人信息收集工作,确保执行局及时掌握财产状况,提前做好财产处置的方案和准备工作,加快处置涉黑恶案件财产。
为加强与刑事审判部门对接,惠州中院执行局还成立了刑事执行团队,指定一名从事过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为承办人,专门办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进一步提高涉黑恶执行案件办理质效。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