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地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

【新疆三地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命名塔城市、福海县、乌恰县、精河县、焉耆回族自治县、玛纳斯县玛纳斯镇南城社区、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拜城县团结小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阿勒泰喀纳斯酒业集团10家单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来源:新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