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告

集安市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商超等公共场所,不执行“测温、扫码、消杀、戴口罩、保持间距”等防疫措施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二、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堂食,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无接触配送;集中食堂供餐的,严格实行盒饭供应,不得聚餐。
三、经营者违反规定,继续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未按要求报备购进销售无“冷链食品经总仓”或“冷链食品”标签的国产冷链食品的;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三证一码”的;未做好环境消杀、产品外包装消毒记录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药店不执行“测温、扫码、消杀、戴口罩、隔离式销售”等防疫措施的;违反规定擅自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4类药品的,立即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五、禁止开展健康讲座、培训、会议、聚众式有奖销售等形式的会销经营活动。
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
来源丨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主审丨赵庆华
责编丨刘柏良
编辑丨刘春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