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哈市又一区升级中风险,严格限制人员流动!

小百温馨提醒:非必要,不离哈、不返哈、勤洗手、戴口罩!
关于将呼兰区兰河街道等地区
风险等级调整为
中风险地区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从2021年1月22日12时起——
呼兰区兰河街道幸福小区3号楼3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兰河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呼兰区呼兰街道亿兴小区26号楼4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呼兰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呼兰区民主街10-1号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公园路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利民开发区正大食品加工厂宿舍、富佳新天地小区1期3号楼1单元、5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裕田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利民开发区常青家园小区11栋5单元、长禹星港湾20号楼1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利民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利民开发区南京路江霆华府小区A4号楼5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裕强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利民开发区锦绣丽都小区3号楼3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南京路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687号7号楼3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工农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哈尔滨市呼兰区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第2号公告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
对所有社区(住宅小区)、村屯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专人值守。对开放式老旧小区设置隔离措施。除保障城市运转和基本生活需求的企业外,区内企业原则上暂停营业一周。
认真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每户家庭每周可2次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用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居民需凭社区(村)制作的《居民临时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品。
乡(镇)以村(屯)为单位,封闭进村入口,除供应必要生活物资外,严禁村外车辆人员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的,需报请村委会同意。
二、严格限制交通出行
呼兰区以外来呼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呼兰辖区(包含各乡镇),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特殊需求的,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车辆方可进入,同时临时封闭车辆驾驶舱,做好车辆及货物全面消杀。
呼兰主城区以外乡(镇)、街道车辆,除防疫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进入呼兰主城区。主城区以外乡(镇)、街道干部及帮扶人员,本周内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
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公务、保障供应运转以及应急救护车辆凭通行证可以通行。
三、严格做好人物同防
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需在门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入店佩戴口罩提示,并坚持每天至少消杀2次以上,对购进的货物要全面消毒。
居民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间隔,进入市场购物时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货品,购物归来要第一时间做好手部卫生,并对物品进行消毒。
四、严格实施联防联控
广泛动员群众,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区政府抽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社区、村屯参与疫情防控。发动社区人员、城管人员、片警协警、党员群众、保安人员、基层医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值班小组,佩戴红袖标上岗执勤。
五、严格做好物资保障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做好超市、生鲜等民生行业后勤保障,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证物价平稳、供货及时。
六、严格落实依法防疫
交通交管部门全面开展对路上行驶车辆检查,对疫情防控无关车辆依法查处。公安部门对违反规定拒不听从防控人员劝阻或聚众闹事,不执行公告,不配合卡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望大家转告周知
勤洗手 戴口罩
不瞒报 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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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整理自冰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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