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回应社会群众期盼,1月21日,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全省率先推出改进执法方法提升执法效果的十条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2月1日起,对市城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告教育为主。
十条举措具体内容
01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
02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路段,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相隔一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虽处于相邻车道,但机动车在停止线以内停车让行5秒后的;
03
机动车副驾驶或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
04
在限速低于60公里(含)的道路,超速未达50%的;限速高于60公里的道路,超速未达10%的;
05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张贴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经查询已办理年检业务、已购买交强险的;
06
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查询驾驶证、行驶证状态正常的;
07
早晚高峰期外,在双向四车道(含)以上的主次干道上临时停车不足3分钟的;
08
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7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车,不骑压盲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
09
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法停车”的;
10
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特别注意事项
市城区:包括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柳叶湖、高新区所辖的城市规划区;
早晚高峰期时段:为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下午17时30分至18时30分。
绿黄红三色交通违法告知单将同步启用
绿色告知单:适用于外地小型汽车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停和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给予警告教育
黄色告知单:适用于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对本地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给予警告教育
红色告知单:适用罚款的违法停车行为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戴林忠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回应社会群众期盼,秉承执法为民理念,构筑和谐警民关系,首次推出改进执法方法提升执法效果十条举措。今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继续推出系列的新举措。
来源:常德交警
编辑:钱琼娇
审核:张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