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圆满完成 三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22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高宗煜)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道,到2020年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各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新闻发布会现场)

内蒙古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蓝天保卫战见成效

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0.8%,高于89.1%的国家考核要求;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的10个盟市平均浓度下降比例为25.0%,高于12.0%的国家考核要求。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完成较2015年分别下降11%的考核要求。

“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1969家、工业炉窑治理440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22家、棚户区改造19.5万户、双替代7.54万户、更换环保炉具6.52万套、配送发放洁净型煤约18.18万吨、淘汰10蒸吨以下小锅炉5038台、累计削减散煤约132.69万吨;完成火电超低排放改造250台机组合计7629.4万千瓦;将11家2700万吨钢铁产能纳入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全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公开检验过程,六个重点市建成了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并投入运行。

把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和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及达拉特旗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对该区域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累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124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已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实施乌海周边综合治理,

累计完成工程治理2454项、投入资金256.21亿元。2020年底实施了为期4个月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蓝天保卫战驻地督办,督导推动85项任务“拉条挂账”整改,三市空气质量实现了触底大幅追升。修订印发了自治区2020年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预警应急区域统筹联动管理。

内蒙古水质得到改善 碧水保卫战见成效

2020年全区52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为69.2%,优于59.6%的国家考核要求;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9%,优于3.8%的国家考核要求。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完成较2015年分别下降7.1%和7%的考核要求。

五年来共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46亿元,支持地方351个项目建设。累计清理“十小”造纸7家、其他涉水小企业28家,完成“十大”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33家;64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废水集中处理。全区13处、23.5公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划定批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61处,开展了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出的63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好水减少、差水增多”问题涉及的13个断面完成整改并销号。

组织完成“一湖两海”水质成因及水质改善目标论证,乌梁素海水质提升为Ⅳ类,呼伦湖、岱海水质稳中向好。对黄旗海等11个湖库进行污染源调查,推进哈素海、东居延海、达里湖等湖泊保护治理。将黄河流域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黄河流域1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无劣Ⅴ类断面。

内蒙古土地污染得到改善 净土保卫战见成效

2020年全面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8%、90%以上的国家考核要求。对全区247家涉重金属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对全区673家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纳入清单管理,已完成整治609家,整改完成率达到90%,“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1135个嘎查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97个旗县编制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187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张树礼)

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张树礼介绍道,到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