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关于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续)保工作的通知
铜医保中心发〔2020〕61号
各参保单位,各区(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陕煤集团铜川矿务局有限公司职工医疗保险经办处:
我市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自2021年1月4日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
二、参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按2019年度铜川市私营及非私营单位人员在岗工资加权和(60430元)的110%计核,最低为60%(含60%),最高为300%(含300%)。
三、参保缴费费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8.5%,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6.5%的比例缴纳;个人以本人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缴纳。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以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
四、参保所需资料
行政单位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编制本;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编制本;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单位性质及人员身份核对。
五、相关事项
市医保中心参保登记科:2180312
市医保中心基金支付科:2181029
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2839178/2839861
耀州区医保中心:2808665
王益区医保中心:2180026
印台区医保中心:4185455
宜君县医保中心:8172925
2.其他
各参(续)保单位所申报的单位、人员信息必须与税务申报信息一致,否则因信息不一致所导致的人员待遇不能正常享受,由各参保单位负责。
附件:参(续)保相关表格
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参(续)保相关表格
来源:铜川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