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举行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1月22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7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秘书长张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决定了列席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范围及名单;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初审报告、关于滨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审报告、关于滨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书面报告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佘春明向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佘春明指出,要切实提升人代会服务保障水平,落实落细防疫、安保、保密等各项措施,保证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依法监督、服务代表履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富强滨州建设全面起势、整体成势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要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全面完成好本届人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副市长郝吉虎,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焦本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列席会议。

附: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2号

滨城区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韩云勇因工作调整调离滨州市,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无棣县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张宪强申请辞去代表职务,无棣县人大常委会已召开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市委提名白平和、李建汉、张谦、丁卫卫、胡云江、李茂生、初学晖、巩洪波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滨城区补选白平和、李建汉、张谦,邹平市补选丁卫卫、胡云江、李茂生,惠民县补选初学晖,无棣县补选巩洪波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现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376名。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3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代理市长宋永祥的提请,于2021年1月22日决定任命:

臧伟为滨州市副市长。

决定免去:

贾善银的滨州市副市长职务;

张谦的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列席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范围

(2021年1月22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决定,不是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一、滨州军分区政委

二、市纪委一位副书记(市监察委一位副主任)

三、市委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单位及其他单位负责人

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

七、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

八、市级群众团体各一位负责人

九、会议副秘书长和会议秘书处各组负责人

十、出席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报告)

十一、中央、省驻滨单位主要负责人

十二、住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责任编辑:董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