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桂师生返校时需进行核酸检测!还有这些你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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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0至24时,全区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全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当日无新增、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现有28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67例,累计治愈出院262例,死亡2例,现有在治本土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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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截图
离桂师生返校时需进行核酸检测
1月21日,南宁市教育局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01
南宁中小学1月23日起放寒假
根据《通知》,南宁市中小学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寒假放假前寄宿制学校学生不离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全天居家,不得外出,强化闭环管理。
南宁市各级各类学校须于1月22日前完成期末测试工作。各学校散学典礼要采用班会、广播或线上等分散组织的形式,避免人群聚集。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专人接收教材,接收时需要求配送人员提交本人检验合格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对接收的所有教材进行全面消杀后才能入库分发。
02
离桂师生返校时需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在放寒假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非必要,不离邕不离桂”,留在当地过春节,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不返乡回家,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游,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各学校应要求师生寒假期间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记录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寒假期间离开广西的师生员工须提前返邕居家观察满14天,并提供返邕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各学校应在师生返校前14天,落实人员了解全体师生员工体温体征信息,了解师生员工外出旅游情况,并在开学前三天排查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名单,提前通知其暂缓返校。
03
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增强寒假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布置一定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劳动及实践活动。
要开展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加强文明上网教育。
要做好体育健康锻炼,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持续关注学生假期居家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开展线上心理健康辅导和阳光健康心理的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各中职学校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新的跟岗、顶岗实习或批准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对暂未开展但原计划于近期开展实习的,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对正在开展的实习情况要进行全面摸排,凡有学生还在实习单位的,要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摸清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
各学校要制订错峰放假的工作计划,避免出现校门口拥堵现象。各中职学校要做好非南宁市户籍学生返乡的管理工作,“一人一档”制订学生信息台账,准确掌握外地学生离校返乡和离乡返校路线、乘车信息和乘车凭证等情况,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04
校外培训以线上为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培训机构人员健康管理,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清洁通风消毒,在卫生间等处提供洗手液或免洗洗手液。
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应以线上培训为主,如确需开展线下培训服务,要向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线下服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课程调整、预约上课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时段内的学生数量,师生应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寒假期间严禁举办各类邀请家长及社会人员参与的教学展示、公共课程等聚集性活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适时采取停止线下培训措施。
此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常规管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诚信经营。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乱收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好《关于中小学生参加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的发放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录入更新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在寒假期间,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和规范办学等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