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交警查获一起无证又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李永强)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口县交警大队主动进攻,积极作为,组织警力不定时地在辖区路段灵活设点,持续开展以酒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1月20日,康城中队在桃临线9KM路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KUC***小型轿车缓缓驶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相关证件时,隐约闻到其车内有酒味,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张某某带回桃红坡中队作进一步核查。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后续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张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张某某无证又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