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塞了146条香烟被处罚,带多少不违法?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冬平 晨曦 记者 姜振军)烟草制品严禁跨区域贩运销售,但总有一些人顶风作案。1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运河交警中队了解到,民警在检查车辆时,意外查获了146条香烟,该司机涉嫌非法贩运香烟已被依法处理。
图片
1月20日中午12点多钟,运河交警中队民警在204国道的路面上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到一辆淮安号牌的SUV车辆时,发现后备箱和后排座位上摆放了不少香烟。
“他说是来响水走亲戚的,看到这里的香烟比较便宜,就买了一点准备带回去,希望春节能卖个好价钱。”面对询问,司机解释说。然而,民警现场清点,发现车内装运的香烟有146条,可能涉嫌非法贩运烟草制品,就将车辆带回了交警中队,并与响水烟草部门取得了联系。
图片
响水县烟草专卖局机动中队中队长肖华亮提醒广大市民,烟草制品是国家的计划性商品,是严禁跨区域贩运和销售,个人一次携带不得超过50条,如果超过了这个限额,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供图)
(编辑 范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