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告教育局,须正视职称评审难之根源

文/葛昌明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十七中姚老师曝光学校评职称有黑幕,随后,山阳区教育局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不服,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申诉书,但在法定30天期限内并没有等到回复,遂将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1月18日,当地法院受理此案。
“女教师起诉教育局”消息甫出,话题迅疾冲上了热搜。对此姚老师表示:不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自己都会坚持到底;而当地教育局回应:尊重通过法律途径反映个人诉求。
法治社会里,民告官并不少见。公民以法律手段去维护和捍卫个人权益,体现了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姚老师从去年11月曝光学校评职称有黑幕,直至此次将当地教育局告上法庭,她一个人的战斗着实让人心惊胆战。在收割网络流量的同时,她的遭遇及抗争引起了众多身教师网友的共情共鸣和由衷点赞。当然,其起诉结果究竟如何,有待法院判决。
职称评审关系到千千万万教师的切身利益,姚老师为了职称而起诉当地教育局,确实意义非凡,在戳中太多老师心坎的同时,也暴露出教师评职称太多的痛点。
一是职称资源稀缺。我国自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这一制度架构之下所建立的职称指标限额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都要按比例控制职称指标,小学高级职称的控制比例30%-35%,中级比例30%-50%。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出了“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但“倾斜”不等于放开,职称指标限额结构性的问题依然未能从政策层面上获得实质性突破。
由于存在职称指标限额,人为地制造了一种“资源稀缺”的假象,教师职称评审难免“论资排辈”“排队等候”等等。
二是职称评审条件层层加码。正是由于职称资源稀缺,指标到校、限额定死的教师职称指标限额,使学校同行竞争性激烈程度可想而知。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明确指出,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然而,基于地方及学校实际,地方及学校不得已要出台一些土办法、土政策。这些土办法、土政策尽管与上级政策不发生多大冲突,在实际中也确实能够平衡和解决许多职称评审的矛盾和问题,但无形中加重了教师精神与心理负担。
总之,教师职称评审因职称指标有限,严重挫伤了许多教师的积极性,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时大于教师职称制度主导的激励作用。这就需要从整个职称制度改革上去审视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