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私自“圈占”公共通道,“12345”督办

“圈占”公共楼道空间 政务热线督办解决
本报讯(记者李博)近日,在三门峡市“12345”政务热线督办下,经过两个月的认定查处整改,卢氏县解决了一起业主私自“圈占”公共通道的问题。
2020年11月17日,卢氏县靖华路清惠佳园小区2号楼1单元居民张先生致电市“12345”反映,其小区2号楼1单元某业主私自将入户门外移,占用楼道公共面积,多次劝阻无效。按照规定,一般情况下,住宅小区楼道是公共空间,属全体业主所有,个人不能私自占用。接到群众投诉后,市“12345”政务热线中心立即将问题派发至卢氏县政府处理。
经调查,当事业主在装修期间私自“圈占”公共楼道,将门外移1米,物业公司在其装修期间多次进行制止,甚至停止供电,阻止施工,均未果。因物业公司无执法权,无法强拆和强制处理此事。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 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卢氏县将问题反馈至卢氏县城管局进行处理,城管局执法大队确定该名业主的违法事实后,到现场对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名业主认识到错误,随后进行了整改。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处理,现已按照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整改完毕,并将公共楼道恢复原状。
对此,市“12345”政务热线工作人员提醒,住户私自将楼道“圈”为私人空间,成为私家“房外房”,不仅影响了建筑整体美观,还涉嫌侵占消防通道、涉嫌侵占公共利益,希望每名业主都能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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