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这四地发布重要通知,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新规定来了!

宁海县
1月23日,宁海县疫情防控办发布关于加强返(来)宁海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严起来、紧起来,织密织牢精密智控网,努力实现“四个确保一个力争”总目标,现就加强返(来)宁海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对其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返(来)宁海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返(来)人员应第一时间前往县综合服务点(设在雄风山庄)核验近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并接受核酸+血清学检测。对检测结果阴性者,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的经县疫情防控办批准可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
二、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对其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返(来)宁海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返(来)人员应第一时间前往县综合服务点(设在雄风山庄)核验近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并接受核酸+血清学检测。对检测结果阴性者,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返(来)宁海人员,应在追踪到的当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四、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健康码”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并报公安部门精密智控专班。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赋“健康码”黄码,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入境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变更赋码规则。
五、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前往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除中高风险地区所涉城市返乡人员按上述政策纳入健康管理外,对农村地区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的,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应立即引导其到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2021年1月22日
象山县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2021第三号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明显加大。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宗教场所、民间信仰点不得举行聚集性活动,严控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减少人员聚集。
2.春节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按照区域预警风险等级分类落实聚集性活动管理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制定防控方案,登记参加人员信息,向属地乡镇(街道)报批。
3.养老机构和福利院即日起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接收新入住人员。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除中短期全托服务外)暂停运行,老年食堂暂停堂食。
4.自2021年1月23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止咳类药品继续实行实名登记。
5.市民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亮(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或无正当理由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6.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象人员需提前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备,抵象后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居住村(社区),由乡镇(街道)负责引导至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
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暴发较多病例并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来(返)象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有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象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返)象人员,抵象后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倒推补足必要的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春节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省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来(返)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抵象前需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备,抵象后第一时间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告,并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前往采样点(采样点另行通告)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并在抵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8.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的来(返)象人员“健康码”赋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来(返)象人员“健康码”赋黄码,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
9.广大市民应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和合理营养、适当运动、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尽量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无必须不前往省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咨询热线电话:12345-0。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3日
镇海区
镇海发布来镇返镇人员温馨提示
即日起,省外来镇返镇人员进入镇海区2小时内,主动到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等相关信息,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工作人员随访。无固定居住地的来镇返镇人员须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
健康管理措施:
1、“14+7+7”
对境外来镇返镇人员实行“14+7+7”(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2、“14+7”
对高风险地区和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实行“14+7”(14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3、“7+7”
对其他国内中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实行“7+7”(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人员须进行集中隔离,费用由隔离人员自理。
除中高风险地区所涉城市来镇返镇人员按上述政策纳入健康管理外,从省外来镇返镇的其他人员均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引导至九龙山庄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从省外返回镇海农村的人员还需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
宁波大市以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公交司乘人员、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等重点人员,参照省外来镇返镇人员进入镇海区2小时内,主动到居住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
镇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奉化区
关于做好奉化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敬请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尽量不出省,倡导在奉过年。
2.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奉返奉人员要严格遵守“六一个”管控要求,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居委)、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告,如实报告所从事行业、旅居地等信息,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前可提前电话预约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预约电话0574-88599120)、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预约电话0574-88586009)、区溪口医院医共体总院(预约电话0574-88859950)、区妇幼保健院(预约电话0574-88908763),按照各医院安排的预约时间点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测。
3.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奉人员在主动报告后,按相关规定严格实施“14+7”和“7+7”健康管理措施。
4.所有入境人员在外地隔离14天后,抵奉后要严格按规定居家健康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5.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景区、旅游会展、网吧、酒吧、影院、健身房、洗浴中心、美容院、足浴店等公共场所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
6.医院、学校、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图书馆、博物馆、游泳馆、体育馆、看守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
7.广大市民在进入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或乘坐出租车(包括网约车)、公交车时要主动配合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8.公共场所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9.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聚集,提倡家庭聚餐不超10人;尽量倡导到大中型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采购完及时清洗消毒。
10.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11.请广大市民加强监督,尤其对入境来奉人员、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奉返奉人员未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的,要及时向区、镇(街道)防控办或村(社区)报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
即日起,实施本通告。如疫情形势变化,防疫管控措施作相应调整,具体以最新部署为准。
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来源:甬派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