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不算酒驾?盐城建湖3名“快递小哥”付出了代价

很多人知道喝酒不能开机动车。那么,哪些车属于“机动车”呢?使用电作为能源的车都是非机动车吗?1月21日晚,盐城建湖警方就查获3起“快递小哥”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快递小哥在接受酒精检测

1月21日23时左右,建湖县公安局第一警务工作站在秀夫路与冠华路交叉路口设卡盘查时,一辆“快递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拦截发现,驾驶员朱某满脸通红,满身酒气,当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朱某百般推托,声称没有喝酒,“我骑的是三轮车,这个都要被查啊?”快递小哥酒后驾驶“快递车”,到底算不算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快递车”大都是正三轮电动摩托车。依照国家标准: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显然,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大部分三轮电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外形尺寸已超过电动车国家标准而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此类车辆均已属于机动车,不但需要上号牌,驾驶员也需要拥有驾驶资格。

所以,饮酒后驾驶这些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和汽车一样,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样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朱某心存侥幸,自认为“快递车”是非机动车,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82mg/100ml,已达醉驾的标准。

无独有偶!就在朱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束的时候,又有两名快递小哥于某、王某被民警拦下检查。让民警惊呆的是,三人一见面就热情地打招呼,“老朱,你也在这儿?”原来,三人当晚是在一起吃饭的。

据了解,三人是某快递公司配送员,平时上班比较辛苦,为了放松一下,就相约下班后到大排档喝了些酒。他们不认为开“快递车”喝酒是多大事,于是酒足饭饱后在回家路上相继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对于某、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分别为172mg/100ml、72mg/100ml,已达醉驾、酒驾的标准。

通讯员 朱琳 孙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施广权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