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劫持学生案:反社会型人格不配拥有诉求

七彩云南昆明1月25日讯(简南俊)近日,云南昆明一中学旁发生劫持学生案,造成1名学生死亡,7名学生受伤,聚焦社会群体广泛关注。歹徒凶残而恶劣的伤人手段,持刀砍向恶劣学生的卑劣行径,令人发指。最终歹徒被民警击毙,现场响起阵阵掌声,大快人心。

回顾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看到了“英雄”的缩影。跪地乞求更换人质的民警,近距离与歹徒涡旋的记者,以及沉着冷静的被劫持学生,他们临危不惧,彰显了“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的高尚品质。

男子劫持学生时,要求与女记者聊一聊,女记者迎难而上,与歹徒斗智斗勇。有人士认为,这名劫持学生的男子有“苦衷”,希望能够知晓男子作案的动机以及深藏在背后的原由。毋庸置疑,男子持刀捅向小学生弱势全体,属于典型的反社会人格,且男子作案早有准备,准备的物品有扩音器、反光镜以及刀具。无论有再大的理由,男子的所作所为,皆是咎由自取,玩火自焚,他的任何诉求在所犯下的血案面前皆是苍白无力,不值一提。

反社会型人格不配拥有诉求,因为他不配。男子对社会不满,转向危害学生生命安全,这是对社会的报复,对手无寸铁的小学生下手,肆意伤及无辜,这是一种“变态”的反社会行为。无独有偶,某地公交司机将车辆开进河中“自杀”危害车上乘客的行为,其本质都是“反社会型人格”。无论男子生前遭遇怎样的处境,无论他受到多大的冤屈,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小学生下狠手,任何苦楚,都不能作为作案的理由。

作案男子年近花甲,为老不尊,视生命如草芥,持刀肆意剥夺他人生命,给受害学生家庭带来了无限的伤害。像这样无视生命,无视法纪的人,自然没有好下场,男子自掘坟墓,玩火自焚,落得暴尸街头的下场,验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千古名言,男子犯下的滔天罪行,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