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楚雄、普洱人事任免信息汇总,涉及37名干部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和丽军等7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怒江州交警支队支队长和丽军,怒江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蒋春林,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建山,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范斌,怒江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聂婷婷,怒江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和俊宏,怒江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杨贵成等7位同志试用期已满,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杨庆圆等5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庆圆任怒江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和国军免去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和泽芳免去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舍付兰免去怒江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和秀清免去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免:

张洪云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丽芬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 洁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付永新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万翔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周映枢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2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接受和玉花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和志林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稳宜金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普健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其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杨德兴辞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接受辞职事项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文辉提请:

决定免去娜阿塔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免去程润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旭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仕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维志提请:

批准丁金龙辞去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陈增武辞去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1月22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勇提请:

决定任命吴学榕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1月22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齐晓勇提请:

免去李昌平普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1月22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提请:

免去吴直清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友泉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耀武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廖凤玲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牛江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晓东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注:以上信息以发布时间先后排序

来源/云岭先锋

编辑/徐美玲

责编/霍慧

云视新闻七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