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为“健身祛风湿”携狗逮野兔 被警方取保候审

1月26日,齐河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案例介绍称,山东聊城一男子“为健身祛风湿”,驾车百里赴齐河县捕野兔。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齐河警方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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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午时,齐河警方接到报警:仁里集镇某麦田中,有人放狗逮野兔。仁里派出所民警和森警大队迅速到达现场,介入调查。违法嫌疑人孙某建被带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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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孙某建,男,62岁,聊城市东昌府区某街道办事处人。当日上午,孙某建驾驶面包车,携带细狗,由茌平县高集镇进入齐河县仁里集镇,在边庄村二支沟发现野兔脚印,携狗追踪,成功猎捕野兔一只。
提及逮野兔原因时,孙某建向警方供述称称:“纯属玩,活动活动,健健身,祛祛风湿。”目前,孙某建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齐河警方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齐河警方提醒称,2020年之初,新型冠状病毒猛烈袭来之时,再次引起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高度重视,国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齐河县也根据要求,设定全年为禁猎期,全县为禁猎区,严禁猎杀和食用野生动物,防止病毒交叉感染,威胁人类健康。野兔属于国家规定的“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严禁私自捕猎和出售。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郭琳琳 实习生 彭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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