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进广东高院工作报告的十个案件

1月25日下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作法院工作报告

哪些案件写入其中

带你一同关注

01

陈著安非法收购穿山甲案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首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陈著安为牟取非法利益居间介绍他人买卖死体穿山甲747公斤。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陈著安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02

民航广州医院涉诉纠纷案

该案是涉疫情防控医疗机构纠纷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航广州医院因合作经营医疗项目,与北京博众康美医疗公司产生诉讼纠纷,单位银行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疫情发生后,为加强广州白云机场检疫、防护隔离等,经民航广州医院申请和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账户冻结,有效保障民航广州医院全力参与白云机场疫情防控。

03

“融资城“非法集资案

该案是全国非法集资犯罪重大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董铭等人利用深圳融资城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方式非法集资49.4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6.3亿余元。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董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亿元;其他27名被告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04

赖月龙性侵智障幼女案

该案是社会关注案件,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赖月龙对精神发育迟滞幼女刘某实施奸淫,致被害人怀孕后引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赖月龙无期徒刑。

05

陈志辉等涉黑案

该案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1990年代起,陈志辉、陈献金四处笼络、招纳“马仔”,不断扩充组织成员,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串通投标、非法采矿、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非法采矿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作证罪等判处陈志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3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一年十个月,并处财产刑。涉案11.6亿元财产全部处置完毕。

06

刘忠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

该案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件,揭阳市惠来县人民法院、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某公司技术人员刘忠炎经伪装后到明阳公司安装现场,对该公司海上风电机组内部结构、相关设备进行测量和拍照,侵害商业秘密。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刘忠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07

杨箕村与富力公司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该案是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典型案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为推进杨箕村城中村改造,杨箕联社与富力公司签订多个项目合作协议。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因在拆迁补偿、商业回迁等问题存在争议并相互诉至法院。为更好保障广州市城中村重点改造项目实施,依法维护杨箕联社数万名社员集体利益,法院坚持推进纠纷实质化解,向双方释明诉讼风险,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

08

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公益诉讼案

该案是我省首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之一,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南岭森林景区公司在南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因炸山修路,掩埋大量森林植被,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017年,本案调解结案,有关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生态修复责任。历经3年的修复抚育,2020年11月,南岭边坡复绿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验收。

09

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

该案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人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5批指导性案例,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广州某村庄村委会在村内国家3A级旅游景区河堤旁栽种观赏用途的杨梅树,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近亲属起诉要求村委会赔偿60万余元。法院以吴某私自爬树采摘杨梅有违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且村委会并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判决驳回吴某近亲属的诉讼请求。

10

民法典实施第一案

该案是高空抛物典型案例,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黄某的小孩从35楼抛下一瓶矿泉水,致使在楼下小区花园散步的庚某受到惊吓、摔倒,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庚某医疗费、护理费等8.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该案是民法典实施后全国法院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