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说】湖南省政协常委戴晓凤:创新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戴晓凤。人民网 刘宾 摄

人民网长沙1月26日电 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资源性资产创收的主要方式,但在土地流转中存在分散无序、土地资源及土地经营权资产的估值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在湖南省两会上,湖南省政协常委、民盟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戴晓凤建议:创新农村土地集中流转模式,建立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统一信息管理平台。

截至2019年底,湖南省有102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1613个包含乡镇、村在内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全省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814.6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53.68%。

现有土地流转方式一般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村集体委托流转和股份合作型流转近年来也逐渐增加,这些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土地流转分散无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市场退出机制等问题。

我国南方地区主要受丘陵山区地理条件等因素影响,承包地碎片化、分散化现象较为普遍;而且土地流转大多属于村民个人行为,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私下流转多、统一流转少;转包或代耕多,租赁少;口头协议多,文字协议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不规范;同时土地流转收益低,对农民的吸引力普遍不高,反过来又影响土地的有序流转。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资产,经营主体在土地上的任何投资都无法资本化,加上长久以来农产品生产价格的定价是以一家一户生产方式下的生产成本为基础,没有包含规模化生产后土地成本与管理费用的投入,农业生产一旦规模化后,农产品的利润空间很小。农业产业的投入要么依赖政府补贴维持,要么认输走人。”戴晓凤介绍道。

同时,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及土地经营权资产的估值体系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资源及土地经营权总产评估理论基础及具体方法,严重阻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进程。对于农村土地价值的市场化转化问题,主要偏向于农业土地向城市建设用地的变性上市交易,忽略了农业用地本身的价值转换。

针对这些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戴晓凤建议:创新农村土地集中流转模式。根据双峰县青树坪镇的经验,推广“村委托、镇运营”的土地集中流转模式。在村级让村民签订委托书将土地委托给村集体;各村将土地集中到镇级平台;由镇政府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运用合同与相应增信手段,给予农民和公司双方保证。

通过建立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流转或租赁信息公开发布的场所,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各方的权益。平台由省政府搭建、省市县三级共享。相关信息由村集体组织收集核实,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发布。对各乡镇待流转的土地信息,包括农村空房与荒地等信息,进行规范整理并定期发布。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后,有利于提高土地流转效率,能够减少交易双方发生的合同纠纷,提高农民的契约精神;并方便大资本进行土地资源的整合与运营,为新型农民进入农村农业提供最大最便利的通道,吸引人才进入‘三农’。”戴晓凤说道。

同时,戴晓凤还认为该平台有利于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退出机制。在统一流转平台上进行公开交易,就构建了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证券化市场,从而确认“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农业生产要素的资产属性,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作为农业生产要素以资本方式积累。

戴晓凤说:“当随着这个市场不断趋向成熟化,原有流转土地的各类投入,就会具有交易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了退出通道,由此能够吸引更多的资本、技术与人才流向农业农村。”(人民网湖南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