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可贷额度按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三湘都市报1月25日讯(记者 卜岚)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关于明确2021年个贷倍数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明确,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这也意味着,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有4万元,同时符合其它条件,就能顶格贷满60万元。

据悉,2019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为94. 66%,介于90%和95%之间。

2020年职工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3倍计算,而2020年底个贷率为83.39%,因此可贷额度也调成了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