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未明码标价,市民可举报

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普法办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

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联合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组织律师专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助力群众科学高效依法防控疫情。为当前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参考,着力推动依法抗疫,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

当前,石家庄市已经进入分区分级管控阶段,这对稳定市场价格、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昨天,在我市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场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新峰介绍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相关情况。

一是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截至目前,累计受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2617条,受理率达100%;办结2530条,办结率96.7%;涉案金额43.9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23万元。其他未办结线索均已交办所属县(市、区)进行核查处置。

二是加强质量抽检。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抽样301批次,检验了200个批次,全部合格;县级累计抽样479批次,检验了254个批次,全部合格。对88个批次的疫情防控捐赠物品实施了质量检测,未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捐赠物品。

三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价格案件240起,办结187起,累计罚没款42万元。比如,对1月13日循环化工园区某水果超市哄抬价格案,给予了10000元行政处罚。

向社会通报2起近日的典型案件。

案例一:长安区某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1月20日,长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位于保利花园底商的某便利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果蔬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赞皇县某水产门市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1月20日,赞皇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水产门市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挂面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赞皇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最后,再次欢迎广大市民加强监督,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生活正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