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关于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管的通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

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管的通告

各市场主体、各经营户:

近期,受低温寒潮天气、春节临近消费拉动等因素影响,我州一些地区部分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上涨。为保持我州粮、油、猪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继续维护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做好我州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稳定,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现对各市场主体、各经营户作出如下通告:

一、各市场主体、各经营户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二、各市场主体、各经营户要积极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三、各市场主体、各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定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

四、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开展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州民生领域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良商家和价格违法经营者,营造诚信兴商氛围,确保民生领域和防疫物资价格平稳有序。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来源/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