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代价惨重!因为这件事,杨某龙获刑8年

【案情回放】

2019年5月23日,被告人杨某龙在淘宝网上搜索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员卢某有苏卡达陆龟出售的信息,后二人加微信商谈交易细节。当日被告人杨某龙以600元的价格向卢某购买了一只苏卡达陆龟。同年5月28日,卢某将该只苏卡达陆龟通过某快递邮寄给杨某龙。同年5月31日,被告人杨某龙又以同样的方式和价格购买了另外一只苏卡达陆龟,卢某于6月1日再次用某快递将该只苏卡达陆龟邮寄给杨某龙。2020年3月27日,侦查机关根据被告人杨某龙的供述,在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某房搜查到龟类野生动物25只,经鉴定,其中4只为辐纹陆龟、3只为印度星龟、1只为缅甸星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5只为苏卡达陆龟、2只为豹纹陆龟、10只为塞舌尔巨陆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该25只龟类野生动物总价值为82500元。

【裁判结果】

云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龙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龙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杨某龙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龙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龙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龙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官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杨某龙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人民群众对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我国近期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惩处。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知法、守法,破除“野生动物食补”的错误认识,勿要以身试法。

法院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对被告人杨某龙判处刑罚,惩治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供稿人:云城区法院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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