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金塔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图片
招聘公告
金塔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公用设施维护人员、保洁人员、值勤人员及照明设施维护人员(电工)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未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男年满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年满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4.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
6.照明设施维护人员(电工)需熟悉电力相关知识,主要负责城区路灯的维修维护,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优先。
三、岗位待遇
1.公用设施维护人员、保洁人员、值勤人员月工资2000元(含绩效考核工资100元)。
2.照明设施维护人员(电工)试用期(三个月)内月工资24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600元(含绩效考核工资100元)。
3.按照政策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配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
四、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在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县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上岗。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金塔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2.联系方式:0937-4424840
金塔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6日
来源:金塔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图片
监制:王 娟 总编:李炳辰
编辑:曹红祖 校对:甘 露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