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安办印发通知:“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

1月24日,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各地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对农村集体聚餐从严备案管理。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杀猪饭”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二是加大对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及冷库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索证索票、不建立经销台账、不落实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仓区检测消毒、不使用“云智溯”、不落实专区贮存、不实行专柜和亮码销售等不执行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是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违法行为。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检查,严禁家庭自酿酒进入市场销售。加强工业酒精、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监管,严防流入白酒制售环节。
四是集体聚餐不得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得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严禁提供和加工制作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五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对食品安全事件(事故)要迅速反应、研判风险、控制事态发展、规范信息报送,并做好善后处置及整改督办。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级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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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武定县公安局环州派出所民警了解到辖区村民夏某某将于1月22日举办新居落成乔迁宴后,立即配合村委会干部入户进行劝阻,夏某某也承诺暂缓举办乔迁宴。1月22日上午,当民警和村委会干部再次来到夏某某家时,发现夏某某家鞭炮齐鸣,宾客络绎不绝,且在场群众大多没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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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要求,民警向在场群众宣传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对夏某某执意举办乔迁宴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最后对在场群众进行了劝退。在民警和村委会干部的劝说教育下,夏某某认识到了疫情防控的严重性,表示暂不办乔迁宴,不给政府和群众添麻烦,会做好家属的防护工作。同时协助民警将从四面八方赶来赴宴的亲朋好友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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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夏某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涉嫌“拒绝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因情节轻微,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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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自己负责,为大家负责,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懈努力!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发布、武定警方
编辑:张雨馨
审核: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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