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污染大气最高罚100万元

原标题:3月1日起 污染大气最高罚100万元

3月1日起,昆明市将出重拳打击污染大气的环境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日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共6章67条,分为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附则。《条例》重点解决政府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主体责任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等问题。

近年来,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虽然常年保持在98%以上,但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加快,城乡建设导致的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产生的尾气污染、个别工业集中区工业废气污染以及春夏季臭氧污染等问题已逐步显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够稳定,区域性、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依然严峻。新制定的《条例》以“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优良”为核心目标,确立了“保护优先、规划先行,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合力共治、联防联控,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重点解决政府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主体责任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等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实际问题,是一部综合性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针对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条例》明确,坚持源头管控,综合施策;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写进《条例》,使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加强日常管理;增加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加强施工工地的监管。

《条例》对违反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罚措施。如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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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网格化紧盯污染源

1月以来,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发挥网格化管理效能,多措并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巡查辖区内8家在建工地,整治违规经营烧烤店及露天摊点17家,依法处罚8起。

普吉街道办事处建立覆盖全域的环境保护网格,街道办事处应急部门对辖区100多家汽车修理企业定期进行巡查,要求各汽修企业停止使用喷漆车间,对存在环保净化装置违规运行和室外喷漆等情况当场予以责令整改。积极做好辖区内大型停车场和搅拌站的巡查工作,落实好洒水降尘和场地清理措施,特别是针对预警期间严格落实搅拌站停止生产和物料运输,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为有效防治辖区露天烧烤、在建工地施工大气污染、影响市容等问题,执法组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夜间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露天烧烤、在建工地渣土拉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针对露天烧荒、焚烧取暖等行为,已经建立长效机制,安排应急部门每天进行不定时的全域巡查。 本组稿件记者黄河清报道(黄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