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家长增强校外培训防骗意识,注意查看机构资质及缴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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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讯 1月23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称,为了防止违法违规培训反弹,要求各地各校通过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政策,防止陷入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套路骗局,针对校外培训寒假活动高峰期过后以及受疫情影响可能出现的关门、跑路、解散、破产等现象,提醒家长增强校外培训消费维权意识,查看培训机构资质,签订正规法律合同,注意缴费跨度时长,警惕虚假优惠退费。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条件、师资条件、审批登记、规范培训等各方面标准作出严格规定。

根据意见标准,家长在报名校外培训时要注意审核培训机构的公开信息,具体包括:机构名称(需为办学许可证上的规范全称);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是教学点,应有分支备案表);教师信息(含姓名、教师资格证号、任教学科等);课程信息(含任教老师、班级、学科、上课时间、课时等)和收费标准;合同样本(国家提供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含明确收退费条款的合同样本);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的警示语;信用等级信息(应按教育局评定的等级如实填写,如无要留有栏目,写暂无)。

据新华社1月24日报道,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涵子介绍,面向中小学生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须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从事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须持有营业执照。如果发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等违规情况,应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问题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同时,对于家长与合法培训机构依法签订的合同,要小心合同中“概不退费”或者其他退费的限制条件。《通知》提醒任何教育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江苏省扬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韩国志提醒,家长应与机构签订正规的培训合同协议,交费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免责条款,不轻信机构人员尤其是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将具体内容全部落实到合同中去,特别是收费金额、收退费方式、优惠赠送等方面。

“家长还要注意保存合同文本、交易凭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韩国志表示,按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少数培训机构采取“预收返还”“折扣累进”等方式收费,家长不要被所谓“实惠”迷惑,坚决不交3个月以上的费用,并主动要求将费用交到政府推出的资金监管平台上。

如果遇到遇到收退费纠纷时,可以凭借合同文本和国家规定的正式缴费发票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