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孟九源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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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局长孟九源(副县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九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孟九源利用担任安顺市原平坝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套取公款购买茅台酒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利用担任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原平坝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平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消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孟九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对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局长孟九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九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肆意妄为,顶风作案,在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礼品礼金,违规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相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倒卖茅台酒和其他酒类产品牟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违反工作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排下属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报销有关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手段占有使用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另涉嫌其他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孟九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顺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孟九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孟九源简历

孟九源,男,汉族,1969年12月生,江苏沛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工作员;

1995年3月至1996年1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书记员;

1996年1月至1997年6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科员;

1997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助理检察员;

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科员、助理检察员;

2001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副科级);

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任贵州省紫云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贵州省平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任贵州省平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贵州省平坝区委政法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11月任贵州省平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 | 贵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