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福建2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新华都海物会、小龙坎等……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包括:食用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等在内的3大类食品共708批次,合格680批次,不合格28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4批次

(一)莆田市涵江区俊焰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二)福州鼎惠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 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三)福州市鼓楼区啊灯餐饮店的(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晋江市梅岭思图意景餐饮店的消毒餐具套装(碗、杯、勺、盘)(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武平县洪华包子店销售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糖精钠是一种常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在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糖精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六)福建新华都海物会投资有限公司晋安长乐路分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网络资料图|非涉事门店

(七)福建新华都海物会投资有限公司晋安长乐路分公司的茶杯(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 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八)周宁县三十五号包子铺销售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九)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网络资料图|非涉事产品

(十)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根据大众点评上商家对应的食品安全档案显示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对外名称为小龙坎火锅(仓山万达店)

(十一)厦门市思明区鑫阿凤海鲜酒楼销售的花蛤(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十二)福州市仓山区少康餐厅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三)福州市仓山区少康餐厅的方菜盘(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四)福州高新区上街六朝餐饮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1批次(一)厦门市同安区聚鑫丰副食品商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7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北店销售的草鲡(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氧氟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三)华安县小标题食杂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二甲戊灵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甲戊灵又名除芽通、除草通、施田补,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水稻、马铃薯、大豆、花生、烟草的选择性土壤封闭除草剂。《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二甲戊灵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二甲戊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二甲戊灵属于苯胺类除草剂,对人畜低毒,接触后可能会出现恶心、眩晕、头痛等症状。

(四)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松岳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8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漳州市芗城区犁田便利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3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六)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晴岚店销售的冰鱿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冰鱿鱼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

(七)晋江市福德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冻鸡腿(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呋喃西林、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八)莆田市荔城区东胜汇购超市有限公司荔城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

(九)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四鹤店销售的青斑(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十)连江县福购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氟苯尼考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网络资料图|非涉事产品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鸡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一)晋江安海润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龙胆石斑(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网络资料图|非涉事产品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福建邦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月3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连城锡园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还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二)标称漳州市佳辰粮油工贸有限公司2020年5月9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福福旺食品商行,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晋江市浩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7月9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新消费

编辑:冰阔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