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野生动物
置之不理?
还是出手相救?
近日,我市一市民
用自己的行动
传递着对野生动物的爱
近日,惠农区自然资源局接到市民陈先生热线称:在其所住的金富小区发现一只类似鹰的鸟,全身湿透无法飞行,需要救助。
接到救助电话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救助,并详细了解鸟类情况。经核实,其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幼崽。
经工作人员仔细察看,发现猎隼无受伤迹象,可能是因其年幼、天气寒冷、饥饿导致的虚弱使其无法行动,遂将其带回单位进行救治。猎隼体能恢复后,已被送至大武口区华夏奇石山动物园救助站饲养,待其成年后放飞。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精灵”
请拒绝
购买、食用、饲养、捕猎
野生动物
积极做好监督和举报工作
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通讯员:姜水长、张文华
编辑:马丹 实习编辑:陈子琛
责任编辑:刘均
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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