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男子发现妻子两个微信号与前男友联系 持菜刀追砍妻子致重伤被判4年

1月2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南益阳一31岁男子发现妻子有两个微信号,见妻子与前男友有联络,遂持菜刀追砍,妻子跑到门外摔倒被砍,头部、面部、手部多处受伤,构成重伤二级。一审法院判决该男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日,该男子因不服判决上诉。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认定,2020年8月1日9时许,被告人陈某发现妻子王某有两个微信号,见妻子瞒着自己与前男友有微信联系,便情绪激动,将王某推倒在沙发上。待被告人陈某从厨房拿了菜刀出来后发现王某已经跑出门外,陈某即右手持菜刀、左手拿着王某的手机在后追赶,王某跑至一楼门店靠近门口的位置摔倒在地,王某用手护着头部,陈某遂用菜刀对着王某头部砍了数刀,致王某头部、手部多处受伤。闻讯赶来的陈某哥哥夺过陈某手中的菜刀,并叫旁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待王某被送去医院抢救后,被告人陈某让人送其至安化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安化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王某头部、面部、手臂四处轻伤,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构成重伤二级。

一审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意图故意杀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后陈某上诉,提出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原审法院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意图故意杀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匡小颖 实习生 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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