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掏245万在上海买房,一觉醒来又差245万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市界:“最近有很多房屋卖家来咨询,如果不想把房子卖给已付了定金的客户,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或者问我怎么样违约成本会低一些。”

这是丁曼第二次对父母萌生出巨大的愧疚心理。

第一次是在她告知父母自己离婚决定的时候,当时她被两位老人家流露出来的担心又无以言表的眼神深深刺痛。这也让她下定决心重新迎接新生活。

于是,她跟父母商量,卖掉了父母原先的老旧房子,置换一套好点的房子。2020年12月底,她用卖房子的钱付了20万元的定金,还欢天喜地地联系了装修队,只等今年2月10日网签后,就和父母一起住进去。

但她要住进新房的喜悦,以及对新生活的期盼,都在1月21日这天戛然而止。

中介告诉她,如果她还想要这套房,除了现在的245万首付之外,还得再弄245万元。每每想到这里,她便对未来失去希望,对于父母的愧疚情绪更是快要淹没了她。

01 美好的幻想

去年5月,丁曼跟前夫离婚。在这之前,她发现前夫欠了上百万元的外债,不仅解释不清钱款的去向,还抵押了两人仅有的一套房产。之后,因为被裁员,他更是在家无所事事了一年。

选择离婚,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离婚后,丁曼搬回了父母位于上海杨浦的家。

那是一套房龄20多年的老房,无论是建筑质量还是小区环境都有点糟糕。

“我家楼上有个调皮的小男孩,经常拍皮球、吵闹,还经常在晚上拉桌子椅子,怎么去交涉都没有用。”

丁曼是一个外企中层,收入在上海尚可。考虑到父母都70多岁了,睡眠质量本就不好。父亲还曾经中过风,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她觉得自己有义务,也有这个能力让父母过上好一点的生活。

不过,上海房价很高,即便对于丁曼这样收入尚可的外企中层来说,置换一套房子的前提,是先卖掉老房。她鼓起勇气向父母提出了置换房子的建议。

上海杨浦区周家嘴路附近的住宅区

父母原本不同意,但耐不住女儿坚持,也希望女儿能从离婚阴霾走出来,最终答应了。

去年8月,丁曼挂牌了父母的房子。“因为房子比较老,也不是热销房型,直到11月才被卖出去,也并没有卖上价。”

不过,这在丁曼看来都无关紧要,之后,她开始全心全意找新房,并很快相中了一套二手房,“地段虽没那么好,但户型、居住环境都还不错”。她和房主签了居间协议,交了20万定金,总算是把换房这件事情定了下来。

那段时间是丁曼离婚以后最开心的时刻,对于未来生活的渴望成为支撑她前进的动力,她甚至已经联系好装修队,只等2月10日网签后,即刻装修,尽快住进去。

齐萱同样是在2019年离婚,2020年决定买房。她不是为父母,而是为自己3岁的宝宝。

2019年离婚,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她在财产分配上自动放弃了一些权益。婚内共同财产的一套房被换成了钱,而她只拿到了小头。

离婚后,齐萱回家和父母住到了一起,房子面积只有50平米,宝宝连个卧室都没有,这非常伤及这个单亲妈妈的心。

她和丁曼萌生了同样的想法,想要用自己手头的钱把父母的房子置换成一个大一点的房子,为了宝宝以后上学考虑,她看中了一套三梯队的学区房。

去年11月开始,上海房价突然飙升,特别是市区的学区房,价钱一天比一天高,网上出现了很多房主“跳涨”“违约”的新闻。齐萱担心“再不入手就永远买不起房了”,2020年12月,立马和房主协商交了定金,“给了55万定金,分三次付清”。

跟齐萱一样看中学区房的,还有二胎妈妈俞晓红。

在外人来看,俞晓红算是人生赢家。她今年36岁,有一对儿女,大宝今年7岁,小宝3岁。自己和老公都在上海有工作,又有自有住房。

但在一线城市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简单。此前的住房是小两口在父母的资助下买的,每个月还贷款、养孩子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现在眼看着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但是周边却没有一个好一点的学校让她忧心忡忡。

小两口商量再三,决定买一套学区房。于是紧急折价出售了名下位于嘉定区的房产,厚着脸皮借来了老人的养老钱,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一部分钱,总算是凑够新房首付金额。

不过,从2020年开始,上海在房贷放款方面速度有所放慢,导致前套房的购买者批贷时间延后,拿不到卖房款的俞晓红只能先签居间协议,相当于付定金。之后,她又分批打过去200万元以表诚意。

每次打完钱,俞晓红就更安心一点。虽然欠了一屁股债,但大宝9月份就要开学了,能去新的学校,认识新的同学,他们一家马上要开启新生活的篇章。

对于她们来说,交完定金,签好居间合同的那一刻,可能是他们未来的蓝图徐徐打开、美梦成真的那一刻。

但这个美梦对于他们来说,存续的时间太短。

02 距离新生活,差了245万元

1月21日的一项政策,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轨迹。

这天晚上,上海楼市出了一个新政,涉及两个重要方面,一个是离婚购房者追溯前三年家庭名下房子套数,另外一个是增值税二改五。这本来这是个好事儿,打击了假离婚炒房,提高购房门槛,对房价维稳有作用。政策的出台非常坚定,严厉打击炒房客,头天晚上出台,次日就开始执行。

只是,当丁曼们看到消息满天飞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规规矩矩的买房人,也被纳入了打击的范围,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121新政”出来之后,中介就找过来了解丁曼的情况,但接下来的事情,让丁曼不能接受。

因为她前夫名下有一套住房,而且离婚未满3年,中介告诉她,她很有可能被限制买房,最好的情况是以“二套”的名义购买,这也意味着首付款要从此前的35%,提高到70%

丁曼购买的这套房子,原本首付是245多万,现在要不低于490万。本来凑首付已经东拼西凑借了很多钱,现在差的245万,这还没计算上税费,她想破脑袋也不知道上哪里去凑。

成年人的崩溃,大概只在一瞬之间。

丁曼彻底慌神,她翻来覆去地在网上查找相关政策,看其他城市有没有相似的处置办法,一边刷新网页一边叹气,实在忍不住了,就跑去卫生间哭一会儿。

更让她崩溃的是,父母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一周没有睡好觉,有一天父亲没有绷住情绪,只能吃速效救心丸来缓解。

齐萱也在担心着自己的“首套”会变成“二套”,“原先按35%计算,首付金额是180万,如果按70%计算,就要多准备180万的现金”。

齐萱对市界表示,当初签离婚协议,做财产分配时,是在认为能凑够房子首付的前提下考虑的。“早知道会是这种结果,我宁肯厚着脸皮多争取一点财产,或者就不卖房,给前夫赔偿,也不至于到现在把爸妈的房子卖了,没有房子住。”

丁曼和齐萱等离婚人群遭遇了陡然提升的首付,二胎妈妈俞晓红面对的,则是平白多出来的几十万增值税。

根据新政要求,“121新政”之前,交易的房子无论是满两年还是满五年的,都不需要交增值税,但“121新政”之后,免增值税年限从2年升到了5年

俞晓红交了定金的房子,就从免征档掉到了征税档,要想买房,就得再交5.3%的增值税,也就是37万元。

在上海,增值税一般由买家承担。俞晓红有些崩溃,她为了买新房而卖掉的房子已经过户,4月就要交出去。但自己的房子却没有着落,多出来的37万元增值税让她苦不堪言。

房主也并没有因为购房者遭遇困难而退步。

薛琪和对象是新上海人,本来计划1月31日网签,但突然被告知要多拿20万的增值税,这对刚工作3年的他们来说,相当于两个人工作一年不吃不喝。

薛琪告诉市界:“150万首付已经是掏空6个钱包,欠了不少外债的结果。现在这20万的窟窿怎么也填不上。”

她已经跟房主沟通过,对方虽然表示会体谅他们,但态度很强硬,“基本意思就是这个增值税必须由我们全出”。

对于薛琪来说,他们的房主肯商量就已经很满足了,毕竟目前上海房价还在涨。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市界:“最近有很多房屋卖家来咨询,如果不想把房子卖给已付了定金的客户,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或者问我怎么样违约成本会低一些。”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谁都想分一杯羹。

03 何去何从

“121新政”发布到现在一个星期,随后各种稳楼市的组合拳频出,市场的风云突变,让假离婚、违规利用贷款的人无处遁形,但也让交了定金但却没有网签的在途购房者们,陷入两难境地。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沈浩浩律师对市界解释,在上海,网签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还是有区别的。在上海地区司法实践中,居间合同一般被认定为预约,俗称定金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需要赔偿定金,如果卖房者违约,需要赔偿双倍定金。

在上海,政策的变化也无法改变定金法则。

沈浩浩进一步表示,在前几年上海限购政策更新的时候,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因新政实施导致房屋买受人取得银行贷款成本增加,如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利息增加、可获贷款额度减少以及当事人交易税费增多等问题,倾向于认定为商业风险。同样适用定金法则而没收定金。

这就是说,仅仅对于薛琪来说,如果违约,不网签,要损失20万元的定金,如果网签,就得多缴20万元的税款,怎么样都是亏损。

承担的损失还不仅仅这么多。

薛琪的房主在此前已经把房屋钥匙交给她,她也约了全屋定制的装修公司上门测绘,如果真凑不出这20万,只能退房,她很担心房主会提出额外赔偿。

对于购买学区房的两位妈妈来说,不仅要承担定金损失,上海学区房经过这一个月的跳涨,他们手上的钱可能也难以支撑购买新的学区房了。

他们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要为炒房客的过错承担责任。

“上海是不是不喜欢我们?”薛琪苦笑着对市界说。

不过,对薛琪们来说,他们并没有死心,他们都在等一个豁免细则。因为以往,针对楼市新政,地方政府部门都会有一些细则出台。他们认为上海作为一个包容的城市,也一定会考虑到他们这群人。

例如,深圳去年出台了“715新政”,也存在这样在途交易的购房者,所以在后来又出台细则。规定政策之前,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有效凭证的,视为已经办理网签。

无锡也是一样。无锡“830楼市新政”之后也出台了一系列细则,将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视同网签。

薛琪对于政策比较敏感,在得知这一消息的当天,她就当场查资料,发现深圳、无锡等地区都是认定金的,甚至觉得没问题,并没有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事情发生后,丁曼也打过很多电话,想咨询下政策,但很难联系到领导和核心部门。无奈之下,丁曼跑去房屋交易中心,希望能问个说法。

丁曼告诉市界,她目前知道的和自己情况类似的人大约有两三百人,但迄今为止,他们得到的解读大多来自网络。

不容置疑的是,他们心里始终存着一个念想——万一在此之前,出现转机呢?

如今,距离跟房主约定的网签时间还有10多天,如果10天内不出细则,薛琪就必须面对网签。

“网签是特别正式的合同,到那时再做变更或者违约,要支付的违约金为房款的20%,损失更大。”

对于薛琪来说,留给她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文中丁曼、俞晓红、薛琪、齐萱为化名)

(作者|黄莹 华宇 编辑|胡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