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南剧|土家文化、巴文化和汉文化交流融合的历史产物

南剧,湖北省来凤县、咸丰县的传统戏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南剧属皮簧腔剧种,是湖北省四大剧种之一,原名“人大戏”“施南调”,流行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它形成于清代隆嘉时期,成熟于道光年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南剧声腔有南路、北路、上路之分,南路属二簧腔系,北路属西皮腔系,两者均源于荆河派汉剧,约在乾隆年间传入鄂西南山区;上路为弹戏、川梆子,约在嘉庆年间传入施南府。这些声腔与恩施本地的语言、民风及扬琴音乐、民歌小调等相互融合渗透,不断演变,逐步形成了具有鄂西南风格的南剧。

南剧原是土司和地主阶层欣赏玩味的艺术,后来逐渐走入广大群众的生活,成为深受当地人民喜爱的戏曲剧种。它既是巴楚文化碰撞结合的产物,又是土家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融会的产物,在对巴楚文化及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状况的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主要剧目

南剧剧目丰富,号称800种,现有资料留存的约600种,其中较为流行的达300种左右,主要取材于历史演义、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南剧分生、旦、净、丑四大行当,各行均文武兼备,表演上尤重做工,往往文戏武唱,人物造型装扮也极受重视。

南剧连本戏有《封神》《吴越春秋》《楚汉相争》《三国》《隋唐》等20余部。传统南剧有《秦湘莲》《二度梅》《王宝钏》《御河桥》《凤仪亭》等。

现代剧目有《张二嫂做中》《窑场风波》《彩礼还家》《伤脑筋的人》《捉新郎》《土司夫人》《唐科长祝寿》《会喝酒的女人》《女儿寨》《走过风雨桥》《穆柯寨》《辕门轿子》《西兰卡普》《武家坡》等。移植剧目有《小二黑结婚》《江姐》《三里湾》《刘三姐》等。

社会影响

南剧从产生一直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300多年的历史。南剧在咸丰县、来凤县等地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是因为南剧具有其特有的社会价值。

南剧具有独特的地域性,它是在鄂西地区多元文化交融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是土家文化、巴文化和汉文化交流融合的历史产物。南剧具有广泛认可的大众性。

南剧在传承的过程中,从最初的土司阶层、改土归流后的地主阶层逐渐走向了民间,成为咸丰县内乃至恩施州内大众喜爱的主流剧种。南剧的剧本多是七字、十字上下句,道白、唱词多杂有鄂西地方方言,通俗易懂,人民群众耳熟能详。

南剧具有内涵的丰富性,其剧目繁多,经挖掘整理的南剧剧本上千个。其内容从封神、列国、三国,到水浒、杨家将、说岳传等历史演义无所不包,深受老百姓的喜爱。

南剧具有外延的可塑性。咸丰南剧在继承传统衣钵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良和创新,不仅移植了大量其他剧种,而且在乐器伴奏上,还加入了扬琴、琵琶、笙甚至西洋乐器。南剧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性。

南剧表演的内容大都积极健康,爱憎分明,教化人们弃恶扬善,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人们的是非判断能力,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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