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六旬老太逃票118次,只为去苏州吃汤圆,网友:好奇啥汤圆这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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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苏州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尾随其他旅客出站后,立即前往售票处退票。面对民警询问,女子仍然坚称 “我没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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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女子陈某今年59岁,自2020年9月起采用提前乘车、到站退票的方式,共逃票118次,诈骗铁路票款共计2537元。陈某交代,每隔几天,她就会从上海去苏州吃汤圆,以“贴烧饼”方式即尾随其他旅客进出站。目前,陈某已被上海铁路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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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纷纷好奇啥汤圆这么好吃,有网友称“好奇啥汤圆这么好吃,把店名说一下。“,还有网友称“汤圆吃得起,火车票买不起”。
相关案例:
其实在生活中,恶意逃票的行为屡见不鲜。相关案例如下:
前段时间,江苏淮安3男子因多次恶意逃票,被江苏淮安铁路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并限制乘车180天。
2019年7月,青岛铁路警方打掉一个诈骗铁路票款的“团伙”,6人半年内竟“买短乘长”559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青岛铁路警方依法对6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2019年8月,上海铁路公安处查获一起逃票案件:男子杨某自2018年7月起,多次乘高铁在无锡和上海间往返,期间以“买短乘长”方式恶意逃票480余次,最终因涉嫌恶意诈骗铁路票款被上海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纳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限制购买车票180天。
相关法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潇湘晨报综合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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