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以示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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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4起山西省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任丽娜 摄
中新网太原1月28日电 (任丽娜)违法占用耕地建库房、建养殖场、建仓库、建房……28日,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武耀文通报了4起山西省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山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决心和态度。
一、吕梁市汾阳市任某违法占地建库房案。2020年5月,汾阳市文峰街办峰南村村民任某违法占用耕地4.5亩建库房。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地貌。
二、忻州市河曲县沙坪乡徐家也村村委会违法占地建养殖场案。2020年9月,河曲县沙坪乡徐家也村村委会违法占用该村耕地2.1亩建养殖场。目前,河曲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已组织拆除,并恢复地貌。
三、朔州市右玉县王某瑞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7月,右玉县新城镇上堡村村民王某瑞违法占用该村耕地1.2亩建房。目前,该违法建筑已由乡政府组织拆除。
四、晋城市高平市李某财违法占地建仓库案。2020年8月,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村民李某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0.16亩建仓库。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武耀文表示,上述通报的4个典型案例,体现了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也体现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及时处置的担当作为和“零容忍”态度。
据了解,从省级层面而言,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着力进行堵和疏两方面工作。从堵的方面来讲,山西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要求;从疏的方面来讲,出台制度办法加以规范保障。
据武耀文介绍,近期,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新申请宅基地自建房的规划审批,实行规划审批与宅基地审批合并办理的模式;对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规划审批,落实承诺制改革要求,实行申报承诺制的模式,最大限度方便农户手续办理。
上述《办法》的出台对山西省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完)